今年,市人大将《成都市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条例》纳入2010年立法调研计划,成为我市第一部专门规范家政服务行业而制定的法规,这将从法律层面维护家政行业经营者、家政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化、规范化。记者昨日获悉,市总工会已经启动了该条例的调研工作,该项工作及文本草案预计于今年9月初步形成。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认定“家庭服务员”这一职业,并制定了家政服务技能等级标准,国家教育系统开设了家政学等教育课程。至此,家政服务踏上了“职业化”的发展道路。
据成都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2008年9月的调查显示,成都从事家政服务的从业人员已近30万人。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和机构达2000多家,有近15万个家庭和近5000家企(事)业单位正在接受家政服务。
据悉,目前江苏省、深圳市、郑州市已制定了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定。为完成《成都市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此次立法调研还将借鉴以上省市的立法经验,并进行实地考察。
调研:雇主承担部分义务 政府提供社会保险补贴
由市总工会牵头的《成都市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已经启动。条例将对我市家政服务进行哪些细节性规定?记者昨日独家专访了“《成都市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组”负责人、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杨元凯。
议题1 :订立合同
请家政服务员或将为其买社保
“家政服务员主要通过家政公司和中介公司进入家政服务岗位。据调研初步估计,我市2000多家服务机构中95%以上的家政服务员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有25万人属于非员工制员工。”杨元凯介绍说,大量的家政服务人员仅与公司、消费者签订三方家庭服务协议,按照现有规定这种劳动关系是不确定的,因此难以规范家政服务人员的管理,更不用说社会保障了。
“通过立法调研,我们准备从劳动合同入手,将非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纳入劳动法律关系调整范围。”杨元凯表示,直接受雇于家庭的家政服务员将与雇主订立雇佣合同;未直接受雇于家庭的家政服务员也将和用人单位或雇主订立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以此规范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管理,保障他们的权益。
杨元凯坦言:“一旦将劳动合同的签订写进条例,意味着家政服务的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无论通过家政公司请家政,还是直接雇佣家政服务员,作为雇主的消费者都将承担为家政服务员的社保买单的部分义务。”但同时,杨元凯表示,为家政服务员买社保,可由政府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从而降低雇主的消费成本和风险。
议题2 :明确权益
服务纠纷将有法律保障
据调查显示,我市家政服务主要以日常保洁、家庭保姆、各类陪护、钟点工等家庭服务为主,涉及20个大项、200多个小项。面对如此繁杂的服务项目,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证?“通过立法,我们将对家政服务内容、标准予以明确,并明确家政服务项目的报酬,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杨元凯说,无论是消费者未享受到自己需要的服务项目,还是家政服务员没有拿到与服务对等的报酬,甚至在家政服务中出现的消费者物品遗失等,都将由法律予以相应保障。
议题3 :行业准入
或为家政行业设准入门槛
“家政服务行业的门槛比较低,租间办公室,请几个人,添置几张抹布,买几瓶清洁剂就能开张。”杨元凯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秩序混乱,无证经营、价格恶性竞争、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现象比较普遍,致使家庭服务消费者、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为了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促进其有序发展,在立法中,我们准备为家政服务行业设立准入门槛,无证经营的公司肯定是不允许进入家政服务市场的。”杨元凯说,为了规范市场秩序,还将建立行业评价标准,若发生诸如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严重问题,该企业就可能被逐出市场。
议题4 :持证上岗
家政服务员信用或将记录在案
据调查,家政服务员不少是从农村转移的剩余劳动力,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就匆匆上岗,直接导致家政行业职业化程度低,服务质量不高。杨元凯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家政服务员流动性很大,干上两三天就走人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不少家政公司也不太愿意为他们提供过多的培训,家政服务的质量难以保证。为了应对这一现象,在立法时,我们将考虑把家政服务员信用纳入管理范畴,不仅为家政公司设立行业准入,为家政服务员也设立行业准入。对于家政服务员的技能水平,也将有望予以分级评定,让他们持证上岗,以此规范他们的职业操守。”
从另一方面来看,消费者也可以根据对家政服务员信用、服务的评级,明明白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家政服务。